扩大、多元化和再投资
获发牌照的公司如欲扩大生产能力或通过制造更多产品而使其产品种类多样化,则须向MIDA提出申请。
新项目、扩张项目或多元化项目的股权政策
自2003年6月以来,外国投资者可以持有所有新项目投资以及现有公司扩大/多元化项目投资的100%股权,其不论出口水平如何,亦不排除任何产品或活动。
股权政策还适用于:
i. 先前免于获得制造许可证的公司,但其股东的资金现在已达到250万马币,或现在雇用了75名或以上的全职雇员,所以需要获得许可证。
ii. 现有的持证公司,先前免于遵守股权条件,但由于其股东资金已达到250万马币,因此现在必须遵守。
适用于现有公司的股权政策
2003年6月17日之前对公司施加的股权和出口条件将保持不变。
然而,公司可以要求取消这些条件,并将根据每个案例的情况给予批准。
制造业优惠政策
制造企业的主要激励措施 投资制造业的公司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是享受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税收津贴。享受新兴工业地位和投资税收津贴的资格取决于一些优先事项,包括增值水平、使用的技术和产业联系。
符合条件的行动和产品称为“促进行动”或“促进产品”。
(i) 新兴工业地位 获得新兴工业地位(PS)的企业可享受五年部分所得税减免的优惠。企业可根据该优惠按其法定收入的30%纳税*,免征期自其生产之日(指生产水平达到产能30%的当日)起计算。新兴工业地位时期产生的未吸收资本津贴可以结转,并从企业新兴工业地位后的收入中扣除。新兴工业地位期间的累计亏损可以连续七年结转并从企业新兴工业地位后的收入中扣除。新兴工业地位的申请应提交给MIDA。
(ii) 投资税收津贴 作为“新兴工业地位”的替代选择,公司可以申请投资税收津贴(ITA)。获得ITA认证的公司可在首次符合条件的资本支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就其符合条件的资本支出(用于获批项目的工厂、厂房、机器或其他设备),获得60%的补贴。企业可于每课税年度以70%的法定收入抵减此项津贴。任何未使用的津贴均可结转至后续年度,直到被完全使用为止。其剩余30%的法定收入将按现行公司税率征税。申请应提交给MIDA
政府为具有全球竞争力和韧性的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政府的举措和方案旨在解决中小企业的障碍,并提高其在金融可及性,咨询服务,营销,技术和信息和通信技术方面的能力。
政府的倡议和计划旨在解决中小企业在资金可及性、咨询服务、营销、科技和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的制约因素和并提高其在这些方面的能力。国际贸易和工业部(MITI)及其机构以赠款和软贷款的形式提供财政援助。除政府外,也可通过商业金融机构提供资金。
从事制造业和选定农业活动的现有公司,为扩大、自动化、现代化或多样化的目的再投资于同一行业内的任何相关产品,条件是此类公司已运营至少36个月。